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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探讨:国企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

发布日期:2016-10-26  

作者:职业经理研究中心主任助理 王新伟

 

导读:

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权的掌管者是把握企业经营好坏的关键要素。近年来,在职业经理人方面,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也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和试点。国企该如何建设职业经理人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也为全面深化经济改革绘制了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和路线,其中就有“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现代企业制度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依法规范的企业制度。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企业经理人培养、评价、选聘、任用、考核和奖惩等方面的一项制度安排。

 

职业经理人顺势而生

 

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标志是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权的掌管者是把握企业经营好坏的关键要素。企业经理人受雇于企业,是企业经营权的掌管者,掌管着企业发展的命运。近年来,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方面,国资委和国有企业也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和试点,比如,国资委已经连续几年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数百名国有企业高管,尽管涉及的企业和招聘上岗的数量较少,但为探索适应现代企业要求的职业经理人选人用人新机制积累了经验,对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工作、营造优秀职业经理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起到了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随着国内对职业经理认识的不断深入,国内有关职业经理方面的研究也逐渐增多,比如中国职业经理市场问题研究;职业经理自身不足分析;职业经理人阶层的成长环境缺失,包括企业的制度环境、法制环境、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等;职业经理的道德、精神和信用等;企业职业经理内部管理机制问题等。

在国外,直接探讨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文献不多,而多是分散在单一制度项目中的运作机制研究,其中包括:高层管理者的报酬、高层管理者胜任能力、领导者特质、企业家精神、高层管理者监管以及高层管理者对于组织、战略、变革产生的作用等。

 

职业经理人:制度规则的建立

 

国内外这些研究对于在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但也存有一些缺憾,比如说在研究方面针对职业经理人制度设计的完整性不够,对于整体制度体系的设计不够清晰,忽视了对国情的分析,缺少针对现实的可操作性制度实施模式研究等。

在国外,职业经理人制度是随着现代企业制度诞生而逐步发展起来的,至今已有近二百年的历史。国有企业与西方企业虽然有着许多共同点,但也有一些不同点,因此,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也存在一定差异。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应针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特定目标而设立的相关规则和实施机制,并为完成国有企业任务目标提供保证。因此,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应包含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一、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规则建设。规则建设是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规则建设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正式规则建设;二是非正式规则建设。其中,正式规则是指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政策法则,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规则构成的一种等级结构。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的文化传统中的一部分,主要包括价值观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性、意识形态等。

根据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相关工作行为,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中的正式规则应包含:职业经理人培养制度、职业经理人评价制度、职业经理人选聘制度、职业经理人考核制度、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制度、职业经理人退出制度、职业经理人流动制度等。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中的非正式规则应包含:职业经理人的意识形态、职业经理人价值观念、职业经理人职业道德和职业经理人诚信规范等。

二、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规则的实施机制建设。实施机制作为确保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也是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是职业经理人制度中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针对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相应规则,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实施机制应包含: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职业经理人考核机制、职业经理人奖惩机制、职业经理人退出机制、职业经理人培养机制、职业经理人激励约束机制、职业经理人监督机制等。

 

职业经理人制度实施建议

 

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除了明确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设方向,还要切实有效地做好职业经理人规则和实施机制的制定,以及如何将职业经理人规则和实施机制进行有效地实施,这也是需要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在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实施方面,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国资委为主导,协调各有关政府部门共同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内容很多,需要将社会方方面面有关机构和个人组织起来共同建设。国资委作为代表国家履行国有企业出资人监管职责的部门,理应成为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主导者。国资委应牵头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加强职业经理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职业经理人信用制度等正式规则建设,引导和促进职业经理人价值观念、伦理规范、职业道德等非正式规则的逐步形成,并为确保规则得以执行建立起各项实施机制,如选拔机制、任用机制、考核机制、退出机制、培养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

二、充分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参与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并且涉及范围很广,如职业经理人群体,企业所有者、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等,因此,不可能完全由政府部门承担完成。在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过程中,应充分调动社会各种资源,共同参与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建设。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环境,根据各自在社会和市场的地位不同,促使社会各种资源在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

三、设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专门研究机构,加大国有研究力度。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涉及问题较多,国资委应设立专门研究机构,加大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研究力度,为国资委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出谋划策和提供技术支持,也为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另外,该专门研究机构还可以协调知名院校和研究机构等社会资源共同参与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的研究,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方面研究,为国资委推进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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